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关于2019年抚仙湖封湖禁渔的通告
为更好地养护抚仙湖水生生物资源,保护生物多样性及水域生态环境,根据《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》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抚仙湖封湖禁渔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2019年抚仙湖封湖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封湖禁渔时间。2019年3月1日中午12时至2019年9月1日中午12时止(共6个月)。
二、封湖禁渔范围。抚仙湖水域。
三、封湖禁渔类型。禁渔期间,在抚仙湖水域范围内,禁止所有鱼类捕捞活动(手杆娱乐性垂钓和传统沟洞车水捕鱼除外)。禁止收购、加工、晾晒抚仙湖鱼类。因科研调查需要采捕抚仙湖水生生物资源的,须经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批准。
四、封湖禁渔要求。一是严格渔船归港。全面落实渔船归港制度,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一、二大队具体负责所辖区域渔船归港工作的监督管理,沿湖各乡镇(街道)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于3月10日前将渔船集中到指定地点(渔港)停放,实行渔船集中管理,实现“船靠港、人上岸、网入库”的工作目标。二是做好渔船改造。严格贯彻落实《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继续做好渔船密封舱改造工作,由渔民自行对渔船加焊密封舱,每条渔船不得少于两个。三是铁腕执法监管。全面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,严厉打击电力偷捕、将蓄电池置入水中进行灯光诱捕、定置大漂网、地笼、电动推进器等非法偷捕行为,情节严重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;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、载货等行为,确保渔业安全零事故。
- 抚仙湖禁渔通知
- 抚仙湖钓鱼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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